根据《公司法》及椒江农商银行筹建工作方案规定,决定召开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时间: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
(二) 会议地点:爱华国际大酒店5楼会议室。
(三)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 本行全体发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被提名的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 大会见证律师。
3. 邀请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领导、台州银监分局领导、省农信联社台州办事处领导。
二、 会议审议内容
(一)审议《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草案)》;
(二)审议《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三)审议《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四)审议《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五)审议《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六)审议《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七)审议《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
(八)审议《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战略发展规划(草案)》;
(九)审议《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持“三农”发展和今后三年涉农贷款比例规划(草案)》;
(十)审议《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办法(草案)》;
(十一)审议《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案投票表决办法(草案)》;
(十二)选举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及议案投票表决。
三、 会议登记办法
(一)本行发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和参
加表决。
(二)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发起人按以下要求办理出席登记事宜:
1. 登记时间:2018年1月8日至1月1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 登记地址:椒江农村合作银行下辖各支行。
3. 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发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发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企业法人发起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法人发起人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登记方式:出席会议者在登记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登记,如以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的可直接寄(传)到当地支行(信封请注明:创立大会资料)。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报到时间: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7:30-8:20
(二)会议报到手续:
1.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出席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
2.由于携带证件或文件不齐全,导致无法确认其发起人或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将不能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霄虹,办公电话:88882932;传真:88814865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工人东路322号,椒江农村合作银行。
(四)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各项费用自理。
(五)如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和地点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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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及2018年度召开的其他所有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列入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表决,代为签署相关文件,代理人可自行决定投赞成、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姓名/名称:
(个人签名/单位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